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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手续简介

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量:39245

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旧称“派遣证”,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本市普通高校报到证由天津市教委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装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关系的凭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是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的凭证。目前部分省市户档政策改革,手续流程简化,是否需要使用报到证办理相关手续,请咨询当地管理部门。

 

本市普通高校离校前如何办理报到证?

离校前携带签订好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或代理地接收函等材料交至学校或院系就业办,由学校统一办理,待毕业离校前由学校发放给毕业生;外地生源申请派回原籍的,联系学校或院系就业办办理相关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待毕业离校前由学校发放给毕业生。

 

若毕业时没开过报到证,是否可以补办一张?

报到证补办指已开具过报到证,因丢失申请补办,若未办理过报到证,属初次办理,应办理报到证初派手续,不属于补办。

 

 

 

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政审或网上公示期间能否开具到报考单位的报到证?

政审或网上公示代表尚在录用审查过程中,还未完成录用手续,应在被正式接收录用后携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开具报到证。

 

本市普通高校报到证派回原籍,找到工作后是否可以在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二分手续?

若报到证更改的派遣单位为生源地的单位,则可以在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配,具体流程咨询当地就业主管部门,若报到证更改的派遣单位为生源地以外的接收单位,则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更换工作单位就需要改派报到证么?

毕业生需要调整改派的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毕业生更换工作,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74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4006555878

 

 


 

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离校后报到证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是否还需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本市普通高校离校后报到证办理手续简介


办理事项

适用范围

材 料

办理年限

备注说明

报到证
  初派

天津市普通高校、从未办理过《报到证》、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1.毕业证;

2.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

3.毕业院校介绍信原件。

毕业后

五年内

第3项自毕业当年12月31日后不再要求携带外地生源申请回原籍,报到证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不需第2项。毕业院校介绍信联系学校就业中心办理。

报到证

二分

天津市普通高校、外地生源、已将《报到证》开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现申请二分至指定接收单位、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2.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

3.毕业院校介绍信原件。

毕业后

五年内

第3项自毕业当年12月31日后不再要求携带此手续正常在原报到证上进行修改,如需换新证请携带报到证原件上下两联。毕业院校介绍信联系学校就业中心办理。

报到证
  改派

天津市普通高校、已将《报到证》开至指定的接收单位现申请更换接收单位、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2.新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接收函三者之一

3.原单位解约证明或同意改派证明;

4.毕业院校介绍信原件。

毕业后

两年内

第4项自毕业当年12月31日后不再要求携带报到证改派在原证上进行修改,如需换新证请携带报到证上下两联外地生源申请回原籍,报到证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不需第2项;解约证明公章需与报到证原接收单位一致。毕业院校介绍信联系学校就业中心办理。

报到证
  丢失补证

天津市普通高校、已开具《报到证》因丢失申请补办、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1.本人丢失补证申请(注明毕业证号)。

毕业后

五年内

丢失补证指已办理过报到证,因意外情况遗失,申请补办报到证。毕业后超过5年的,请转人工咨询。

外地、五县

高职留津(落户编号)

天津市普通高校、外地(含本市原五县)生源、已开具《报到证》至天津市的工作单位现申请高职落户编号、毕业2年内的高职毕业生

1.报到证原件。

毕业后

两年内

报到证应已开至天津市接收的工作单位。

备注:1.以上材料未标注原件可以使用复印件,办理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则同时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非京、沪生源到京、沪地区就业落户,需出具当地人事主管部门进市批文。

      3.非津生源两年内可申请按毕业生方式留津就业。

      4.毕业生办理的各项手续,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政策、规定等。

      5.携带相应材料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