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以上
“博聚楚天 共建支点” 湖北省2025年博士后、博士引才活动北京专场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25-10-16浏览量:166
一、活动信息
时间: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14:30
地点:湖北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
二、活动规模及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应届博士生及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往届博士生。参会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武汉大学 |
2 | 华中科技大学 |
3 | 华中师范大学 |
4 | 武汉理工大学 |
5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6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7 | 华中农业大学 |
8 | 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
9 |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
10 |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
11 |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
12 | 湖北大学 |
13 | 武汉科技大学 |
14 | 三峡大学 |
15 | 长江大学 |
16 | 湖北工业大学 |
17 | 武汉工程大学 |
18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19 | 武汉体育学院 |
20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21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22 |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
23 |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24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 |
25 |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
26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
27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8 |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9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3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31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32 |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33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5 | 汉江实验室 |
36 | 湖北江城实验室 |
37 | 湖北珞珈实验室 |
38 | 湖北东湖实验室 |
39 | 湖北光谷实验室 |
40 | 武汉市第一医院 |
备注:参会单位可能有变动,以活动当天实际到场情况为准
三、湖北省博士后资助政策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出台实施加强新时代博士后工作若干措施,构建全覆盖日常经费保障、全链条资助、全方位倾斜的博士后资助培养体系,单人最高资助可达150万元以上。
(一)站前引进
实施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项目,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项目和学科建设急需,遴选应届或新近毕业的自然科学领域优秀博士进入省内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每名博士后资助40万元。每年拟资助100人左右。
对新进站博士后全员给予日常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20万元/人。
(二)站中培养
实施湖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聚焦重点领域,瞄准发展前沿,紧盯重大理论、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研究,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资助。资助分2档,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湖北省联合资助项目)18万元/人,B档9万元/人。每年拟资助200人左右。
常态化开展博士后“揭榜领题”,遴选优秀项目给予5万-30万元的奖励。
(三)站后跟踪
实施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项目,每3年择优资助10名出站5年以上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在鄂工作博士后人才,每人资助30万元,纳入“楚才卡”B卡服务范围;
实施湖北省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每年遴选当年出站来鄂、留鄂工作的博士后,进行跟踪支持,每人资助15万元。每年拟资助100人左右。
(四)留用补贴
对当年出站且首次就业与湖北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给予每人30万元安家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经费由用人单位属地市县财政承担。
(五)综合支持
1、职称评审: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已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考核合格出站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后人员,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2、人才项目:在省和市州自然科学基金和科研计划,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省青年科技人才晨光托举工程中对博士后单列申报和评审名额;开辟优秀博士后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直通渠道。
3、岗位聘用: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纳入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保障。事业单位可以对期满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在常设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可按规定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创新创业的优秀博士后人才,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时优先录用。
4、住房保障:鼓励各地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满足博士后人才住房需求。博士后人才租赁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不高于市场的9折;可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购房贷款。
5、子女教育: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子女需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设站单位无法解决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6、创新创业:对博士后创业项目择优给予立项支持、对创办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及收益改革有关政策。对积极参加全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博士后科研平台设站单位及博士后团队、个人在博士后项目资助中给予倾斜支持,对获奖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对在大赛中获奖的在鄂博士后给予职称、岗位、成果转化等优惠政策。
附件:湖北省2025年博士后引才活动详情
“博聚楚天 共建支点”湖北省2025年博士后引才活动全面启动,诚邀青年英才汇聚湖北,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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