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22号),现将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办法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2)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
(4)残疾学生;
(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6)特困学生(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各类别申请人员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封面及每一页都需要复印)、近3个月的低保发放情况证明(银行打印且需标注“低保”字样);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需提交《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学生本人与建档立卡家庭关系的证明,如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相同户号)或由相关部门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需提交父母一方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
(4)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最近一年的)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彩印);
(6)本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应包括申请人)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外省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包含申请人姓名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及复印件。以上学生均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条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三、时间安排
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咨询途径:
1.各学院就业辅导员老师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食堂407,电话:59671726
附件:【图文】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docx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9月14日